公司2019级博士研究生林源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原所长刘佐在《税务研究》2019年第10期合作发表《新中国成立前后税制的探索与发展》一文。
文章全面、系统地回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税制的情况。从民国时期、革命根据地时期到新中国建设初期的税制改革,是一个对税收职能不断调整、目标定位逐渐明晰、征管手段日益强化的过程。新中国成立前,国民党政府与共产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政权同时存在,双方分别在城市与农村展开各具特色的税制建设,以满足不同的税收目标。受西方财政思想的影响,民国时期开始了税收现代化的初探,通过创设直接税、改革间接税、合理划分央地财政关系,构建了现代税制体系的雏形。与此同时,为满足战时财政需要,筹集战备军需物资,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政权以革命根据地为依托,在广大农村展开税制建设。无产阶级政权以合理负担为征税原则,注重保护贫苦阶级利益,充分调动群众纳税积极性,探索出了一套民主、高效、法治的税收管理制度。
新中国成立后,我国逐步向税收国家迈进,税收制度也从分立走向统一。这一阶段,税制体系以民国时期所构建的现代化框架为雏形去粗取精,同时汲取革命根据地的民主化建设经验,筹备出台新税制,实现了国家基础权力的强化与国家治理手段的创新。
文章认为,在不同的历史时期,税制改革肩负着不同的历史使命,但始终与时代同行,与经济体制相适应,成为政府组织国家财政收入、调节经济关系的重要工具。
《税务研究》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、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学术期刊,是中国税收科学理论研究的最高学术期刊。
撰稿:林源
审核:李小荣、马金华